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 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 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 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 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 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 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 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 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 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 ,今居一小县, 顾欲反邪 !”文帝既见绛侯 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 而出之。”於是 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 绛侯既出 ,曰:“吾尝将百万 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